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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7 10:09:5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8月21日,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签署框架协议,通过互助共赢战略合作,切实保证电网工程进度、电网安全和国有林安全。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四大国有林区之一。多年来,树线矛盾威胁电网和森林安全,征占手续周期长影响电网工程里程碑计划,推进难度大林区电网建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林业部门和供电企业。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决定签署《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互助共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定期协商工作制度和联合会议纪要制度,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通过战略合作,进一步促进地区林业产业、电力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双方表示,要各自发挥行业优势,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议规定,由供电企业对保护区域内后期生长的林木进行适度清理、治理;高跨杆塔电力线路通道内无交通通道的,双方协商清理出巡视、检修通道;35千伏及以上新建、改扩建电力项目需穿过林区时,有线路通道征占手续的经林业部门同意由供电企业自行组织通道清理、治理,无线路通道征占手续的,协商进行通道清理、治理;新建、改扩建电力项目相关前期协议,除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外,不因林木性质、等级等变化而失效;林业部门保护已经批复的可研确定的电力项目站址及线路路径,配合供电企业办理林地审批、费用交纳、林木采伐、防火等相关手续,简化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