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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5 15:02:32 来源: 作者:
去年6月,四川启动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工作,从此,多家售电公司入市为用电企业提供售电服务。近日,四川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计划在2018年实施直接交易电量550亿千瓦时左右。这意味着该部分电力将从“统购统销”转向由多家售电公司参与的市场化竞争。
目前,四川共有1459家用电企业有资格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而通过审核的售电企业已达160余家。售电企业自行选择“进货方”,再自行推销给用电企业,这对电价的市场化改革有何影响?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企业用电成本?
节约企业生产成本,深挖电能替代潜力
走进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高原汽车公司生产车间,不同种类的汽车配件正在生产线上被有条不紊地组装成型。
“现在一年能节约电费100万元左右。”公司生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每月用电大概400万千瓦时,参加市场化交易后,从售电企业——四川能投售电公司购电,每千瓦时电价降了两分钱,每年能节省一笔可观的电费支出。
“售电市场化后,一家电力用户可能有数十家售电企业上门谈合作。”四川能投售电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比四川正式启动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时间还要早一年多。公司副总经理贺彪告诉记者,虽然成立早,但面临的竞争依然激烈。目前,该公司已同97家电力用户签订交易合同,今年前5个月的总售电量达9.1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降价2分钱的保守估算,仅我们一家,前5个月就能为企业节约1800多万元电费。”贺彪说。
根据企业类别,1459家有资格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大致分为长期战略协议企业和常规直接交易企业。其中,前者共有33家,享有的电价优惠幅度将更大。据贺彪估算,这类企业的用电降价幅度能达到平均每千瓦时0.1元。而按照能源管理部门计划,今年用于直接交易的550亿千瓦时电量中,将有225亿千瓦时用于该类企业的购电。
剩下的325亿千瓦时电量则用于出售给常规直接交易企业。“这部分按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计算,那总共550亿千瓦时的电量用于市场化交易后,企业起码能节约近30亿元。”贺彪说。
去年,国网四川电力以电能替代烧煤燃油为效益重要增长点,实现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40.38%,全年完成替代电量46.56亿千瓦时。“用电成本的降低,将进一步刺激企业电能替代的决心,提高企业电气化水平。”四川省经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售电市场的放开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能促进电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能为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带来双赢。
拓展增值服务,从销售商向服务商转变
“不但省钱,还少了风险。”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的中国电信成都公司通过电力交易,今年预计节省电费300万元,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电费支出一起降低的,还有因用电偏差考核带来的罚款风险。
电在储存方面的成本较高,因此工业用电具有极高的计划属性。若某家用电企业预估本月将用电100万度,实际却只用了80万度,那么电力部门将为这额外预估的20万度电支出较多调度成本,能源管理部门对这部分偏差进行考核后,将会根据严重性对该企业进行罚款。目前,售电企业帮助电力用户精准预估用电量、减少罚款风险已逐渐成为该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偏差考核为用电公司带来经营风险,目前通过资格核验的售电公司,有的技术实力较强,更懂政策法规,能在售电的同时为客户做好能源分析,避免企业用电偏差。”贺彪说。
目前,在四川开展售电业务的企业既有国网等央企,也有省属的能投、交投、铁投等国企成立的子公司。其中实力较强劲的公司除售电业务外,已在布局节能环保、负荷预测、节能咨询等多种增值服务。
“高质量的增值服务是售电企业能否存续的最终技能。”一家售电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说,在电改涉及的各省均有售电企业在激烈竞争中退市,在“大浪淘沙”的初期阶段过后,只会留下少部分以优质服务取胜的企业。
“售电公司应该更偏向服务类,而非销售类。”贺彪认为,未来的售电公司应该承担“能源物业”的职责,就像提供拎包入住功能的地产物业一样,可以承担用户所有的能源管理需求,并能结合用户用电数据,为政府部门提供具体行业的发展情况,从而成为物联网中的一环。
市场无序竞争显现,规则亟待细化
推行售电市场化后,通过充分竞争,电价实现进一步普降。不过,相关问题也开始浮现。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价格战已开始显现。”一家售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售电企业以降价吸引客户,甚至以亏本价争取中标的事例并不鲜见。“相关部门对市场化后的电价尚未做出上下限规定,有的企业把售电价格压到成本价以下。”该负责人无奈地说,由于低价竞争的对手太多,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曾不得不“亏本售电”,“现在是市场形成初期,如果抢不到客户,岂不是自砸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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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市场化售电的用电企业参与资格,目前也存在争议。“长期战略协议企业的构成值得商榷。”有业内人士表示,长期战略协议企业享受更大购电优惠幅度扶持,但是,有的企业情况糟糕,有优惠电价扶持也无济于事,有的企业效益特别好,优惠电价对其作用不算大。
那么,应如何优化长期战略协议企业的申请机制呢?
有专家建议应由相关部门公开细则标准。“目前规则并不透明,入选标准很模糊。这类企业中有的是高科技企业,有的则是能耗大户,属于国家产能调整对象。”因此,应尽快细化规则,让政策覆盖到那些真正需要得到更大电价优惠支持的企业。
“目前,大工业用户和大型商业用户才能成为直购电的主体。”贺彪认为,这一限制性规定难以惠及小微企业,而小微企业往往更需要节约成本。因此,他建议将市场化购电的大门越开越大,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的客户群体,这样才能真正普及电改红利。(张文)